一、美國商標簡況:
美國是世界上非常重視商標保護的國家,也是擁有注冊商標很多的國家之一,它的商標保護制度如原產地、商標的海關保護制度等,被全世界許多國家所借鑒。
目前,美國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巴黎公約、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根據(jù)美國《蘭哈姆法》的規(guī)定,美國所參加的有關商標保護的國際公約的成員國國民,或與美國訂有雙邊商標注冊協(xié)議的國家的國民,如果在其本國已經(jīng)申請了商標注冊,則在6個月之內享有在美國就同一商標注冊的優(yōu)先權。
申請注冊美國商標,能使商標得到非常完善的保護,但是也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非美國居民或公司需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出注冊申請:
1、在美國州際貿易或者美國與外國的貿易中已經(jīng)使用,或者在美國州際貿易或美國與外國的貿易中真誠的“意圖使用”。
2、在外國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并且必須在外國提交申請后的六個月時間內),或者國外注冊商標的所有者(提供復印件),或者進行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指定的保護范圍包括美國。
一般來說,如果商標在其本國已獲得商標注冊,則同一商標在美國的注冊申請一般不會被拒絕;如果尚未在本國注冊,但在該國與美國之間的貿易活動中,或者在美國的州際貿易中已經(jīng)使用了該商標,或者真誠的意圖使用,那也符合美國“靠使用獲得專有權”的原則,能夠被批準注冊。
二、美國商標的分類:
字母、詞語、名字、符號、設計圖案或者它們任意的組合都可以申請注冊美國商標。美國的商標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分為已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設計商標和文字商標,在申請商標的時候不管是文字商標還是設計商標都必須要有繪圖和文字說明。文章后續(xù)附美國具體的商標分類(共45類),申請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選擇注冊商標的類別。
三、美國商標審查程序,視申請基礎分為兩種:
1、意向使用: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提交使用證據(jù)---注冊—發(fā)證 ;
2、實際使用:申請(提交使用證據(jù))--受理—審查—公告--注冊—發(fā)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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